為進一步加強社區(qū)工作者隊伍建設,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華鎣市決定面向社區(qū)在職專職網格員定向招聘一批社區(qū)工作者?,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條件
本次面向社區(qū)在職專職網格員招聘4人,具體招聘崗位和條件詳見《華鎣市2026年定向招聘社區(qū)工作者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在華鎣市域內社區(qū)工作的專職網格員,工作表現(xiàn)好、無不良社會反映,在職且考核合格。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熱愛社區(qū)工作,熱心為居民群眾服務,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社會工作、社區(qū)建設、基層治理等專業(yè)知識。
(3)品行端正、處事公道,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年齡要求。招聘對象應當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1985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學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6年5月28日(報名第一日)。
(5)具備具體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不得報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4)曾被選聘為社區(qū)工作者,被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員名單或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在各級公務員招聘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違規(guī)違紀尚在禁考期內的;
(7)有參與、組織、實施非法宗教活動行為的;
(8)廣安市內在職社區(qū)工作者;
(9)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10)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人員。
上述人員相關時間界定除已明確時間外,均截至2026年5月28日。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線下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址為華鎣市委社會工作部208室(華鎣市紅星二巷3號)。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5月31日(8:3012:00,14:3018:00)。
3.報名資料:①報名表2份(附件2,A4雙面打印,報名表相關欄內粘貼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藍底證件照;②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驗后打印);③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④工作經歷證明。
4.資格審查:由市委社會工作部對報考人員提供的相關報名材料是否符合本次招聘所要求的資格條件進行現(xiàn)場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因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齊全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審核不通過且未及時更改的,由報考人員承擔相應后果。
5.崗位調整:面向社區(qū)在職專職網格員招聘崗位有效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計劃數(shù)之比(開考比例)低于1:1,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數(shù)量。
6.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資格審查合格的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7.加分情形:此次公開招聘實行加分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加2分;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加4分;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加6分(注:取得多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按取得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級高的加分,不累計加分),總加分不超過6分。
四、考試
1.采取僅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
2.崗位不設置進入面試比例,有效面試人數(shù)少于崗位計劃數(shù),按實際面試人數(shù)開展。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步招聘環(huán)節(jié)。
4.進入面試的考生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5.考試總成績及體檢入圍人員名單在華鎣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1.體檢由市委社會工作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除按規(guī)定應當場或當日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3.凡未按時參加體檢的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不再補檢。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在該職位面試人員中遞補。
4.體檢結果在華鎣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二)考察
考察由市委社會工作部牽頭,組織相關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參與,全面考察被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各個方面情況??疾旖Y束后,考察組應據(jù)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jù)。因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公示及聘用
1.對考察合格的人員在華鎣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按程序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根據(jù)公示結果,由市委社會工作部確定聘用人員名單。
4.擬聘用人員由市委社會工作部統(tǒng)籌安排崗位。
5.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報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不按時報到的,經鄉(xiāng)鎮(zhèn)(街道)研究并上報市委社會工作部同意后,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監(jiān)督及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華鎣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如因報考者不主動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旦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面試和體檢中舞弊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報考人員應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六)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中共華鎣市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26-4836220,舉報電話:0826-482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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