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求,現將四川省南充精神衛(wèi)生中心2026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南充精神衛(wèi)生中心2026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四川省南充精神衛(wèi)生中心2026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yè)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yè)條件”兩欄分別相符;條件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5)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
(6)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機關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處于國家和我省政策規(guī)定最低服務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8)現役軍人;
(9)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公開考核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24:00。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填寫《四川省南充精神衛(wèi)生中心2026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通過電子郵件(scsncjswszx@163.com)報名。
3.審查方式:本人攜帶相關資料,現場審核。
(1)審查時間:2026年6月18日(8:30-12:00,15:00-18:00),逾期作自動棄權處理。
(2)審查地點: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qū)玉帶北路北側(體育公園內)四川省南充精神衛(wèi)生中心臨時辦公區(qū)組織人事科室,聯系人:王涵,聯系電話:0817-2318842。
4.審查資料
(1)《四川省南充市2026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附件2),請如實準確填寫后按要求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片(并提供彩色照片電子檔)。
(2)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國外、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yè)名稱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相關高?;蚴∫陨舷嚓P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yè)進行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yè)為相似專業(yè)的可視為專業(yè)資格條件合格(認定費用自理)。
(5)面試資格審查時,報考者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同意報考以及是否處于最低服務期、能否流(調)動等書面材料。
(6)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5.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且責任自負。資格審查合格的發(fā)放《準考證》,憑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現場考核。
(2)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網絡報名不代表應聘人員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在任何時間、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考核方式和時間
1.開考比例
考核招聘開考比例為1:5(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若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低于1:5,但招聘崗位屬于急需緊缺專業(yè)的,由單位申請,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可調整至1:3,若仍未達到,則取消當次考核計劃。
2.考試方式
(1)招聘崗位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到1:10及以上的,采取衛(wèi)生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教材)筆試方式進行初選,根據專業(yè)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確定考核人員,再進行結構化面試考核。
(2)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據崗位要求,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考核。
3.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及地點詳見《考試通知書》??荚嚠斎?,考試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和《考試通知書》原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考場簽到候考。簽到時上述證件不齊備以及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處理。
4.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只作參加面試依據,不計入總成績。筆試及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三、體檢
體檢人員根據招聘名額確定。按面試成績由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因成績并列影響體檢人員確定的,則通過加試(面試)確定體檢人員,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對確定的體檢人選進行體檢。
(一)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有關要求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如有殘疾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對殘疾類別相應體檢項目或標準適當放寬,以能否正常履職作為參考標準。特殊情況,由同級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殘疾人聯合會、衛(wèi)生健康行政部門、主管部門會商確定體檢結論。
(二)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或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且責任自負。
(三)復檢及遞補
除按規(guī)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由本次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guī)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體檢遞補人員出現成績并列,則采用本條第〈一〉款的辦法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日常學習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疾旖Y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疾旖Y論不合格的,應當向考生說明相關理由。
如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棄權而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面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
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及以后環(huán)節(jié),因故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經資格復審和檔案審查后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xù)。因棄權或因不符合招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照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通過考核招聘的人員,需約定最低服務期并嚴格遵守,最低服務期自簽訂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應聘單位工作滿8周年及以上方可調動。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guī)〔2024〕3號)等規(guī)定,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通知(公告)、調整、補充等事項,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南充市人事考試中心”專欄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條件系指從報名起至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報考者均須完全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
(四)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公告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九、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817-2318842(四川省南充精神衛(wèi)生中心組織人事科)。
監(jiān)督電話:0817-2803182(駐市衛(wèi)生健康委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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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川省南充精神衛(wèi)生中心2026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南充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2026年6月5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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